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

佛教傳統管理與現代管理學並用

文章來源:佛光山星雲大師 修改:釋真銘

佛教寺院叢林管理制度由來已久,每個時代皆有其不同的特色。在佛陀時代所制定的僧伽管理制度,原則上是「尊上座而重大眾」,著重于民主議會似的羯磨法;漢地寺院則較重於人事組織及分工精細的叢林管理方式,以達「人盡其才」為原則。

對於這些優良的傳統管理學,我們應該加以發揚光大,並結合現代管理學經驗,改進寺院管理,以適應現代社會發展需要。

一.佛教傳統管理制度

1.佛陀時代的管理制度
(一)以法攝眾,人我平等:佛陀常說:「我亦僧數」。意思是說我也是僧團中的一員。又說:「我不攝受眾,我以法攝眾」。也就是佛陀不以領導者自居。佛陀認為眾生皆有佛性,提倡人我平等制度,打破了當時印度社會的階級劃分。

(二)中心領導,分層教育:佛陀住世時,以佛陀所制定的戒律及所說的教法為領導中心,次由有德比丘負起教授比丘、比丘尼的責任,並於每一僧伽藍推選出長老教授師,負責照顧住處僧伽,並且隨時呈報佛陀有關住處僧侶們弘法修道的情形。

(三)缽行乞,和合共住:佛陀初成道度化五比丘時,即訂下四依住:依乞食,依糞掃衣,依樹下住,依陳棄藥等四項理想生活的基本原則,並別立八不淨物,告誡比丘不得持受田宅園林、種植、儲積穀物、蓄養奴僕、蓄養禽獸、蓄錢寶貴物、蓄毯褥釜鑊、蓄象金飾床等八種障道的不淨物。

(四)六和僧團,和樂清淨:奉行佛法,和合共住的出家僧團,以共同行持「六和敬」,作為建立僧團的基礎。

即:見和同解,在思想上,建立共識,是思想的統一;

戒和同修,在法制上,人人平等,是法制的平等;

利和同均,在經濟上,均衡分配,是經濟的均衡;

意和同悅,在精神上,志同道合,是心意的開展;

口和無諍,在言語上,和諧無諍,是語言的親切;

身和同住,在行為上,不侵犯人,是相處的和樂。

(五)定期集合,布薩說戒:佛陀定期於每月八日、十四(十五)日與僧眾共集一處和合布薩說戒,期使散佈于各處的僧侶能定期集會,以達僧團修道生活的圓滿和諧。

(六)僧伽羯磨,民主會議:羯磨制度是僧侶「僧事共決」的最高行政中心,主要目的在增進僧伽的和合。於每月十五日定期開會行羯磨,凡有平日違犯戒律者,即於此時針對其所犯的情事加以審議、判決、處置。
2.中國傳統叢林管理制度

「百丈清規」中,最為重要的就是僧團人事和諧與分工合作。叢林組織分為東西兩序,設有

四大寮口(庫房、客堂、維那、衣缽);

四大班首(首座、西堂、後堂、堂主);

八大執事: 監院(庫房負責人)、知客(客堂負責人)、僧值(又稱糾察)、

維那(禪堂負責人)、典座(廚房、齋堂負責人)、寮元(雲水

堂負責人)、衣缽(方丈室負責人)、書記(寫文書、牌位

等)。

紀律嚴明,上下明晰。在住持的領導下,人人各司其職,各負其責,彼此照應。兩序人事組織中,職務有文有武,有內務有外務,有執綱紀有執眾勞,有任教育有任幕僚等等。領執者完全立於為大眾服務的立場,來共同維護僧團的和合共住和保持寺院的健康發展。
二.結合現代管理學促進寺院管理
管理需要制度,用制度監督管理,防止濫用權力。用制度來管理是法制社會的要求,是民主管理的趨勢。國家需要憲法、法律來保障國家穩定,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。僧團需要戒律實現防非止惡,建立和合團體,實現修行、弘法利生的目的。寺院雖有清規,但還需建立現代化規章制度,作為管理依據,與時俱進,適應社會發展。
1.計畫工作是現代寺院管理科學的標誌
人類社會發展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計畫工作顯得十分重要,寺院繼承傳統叢林制度的要求,雖然每年也計畫安排舉行各種活動,如夏有「結夏安居」,冬有「佛七」或「禪七」,及各種佛菩薩誕辰紀念活動等。

但都因為輕車熟路,按部就班,而忽略在工作計畫上下功夫,遇到環境和人數及其它因素的變化,就容易出現混亂,影響活動效果,為此蒙受損失。依照現代管理學要求,對現代叢林工作應該要有長期與短期工作計畫。

如《管理學原理》「計畫工作篇」中概述:「計畫工作是指制定計畫,也就是根據實際情況,通過科學地預測,權衡客觀的需要和主觀的可能,提出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要達到的目標,以及實現此目標的途徑。計畫工作是一種需要運用智力和發揮創造力的過程,它要求高瞻遠矚地制定組織的目標和戰略,嚴密地規劃和部署,把決策建立在反復權衡的基礎之上。計畫工作是使組織中各種活動有條不紊地進行的保證」。

理解、掌握現代管理學計畫工作原理,並應用到叢林管理中,其效果往往事半功倍。如禪寺在各項管理中,既制定有長達幾年、十幾年的長遠規劃,也有一年、半年、幾個月的具體計畫,長短結合,有條不紊,結果均能達到預期成效,反應良好。
2.組織建設在叢林管理中發揮了保障作用
佛教傳入中國後經過長期的磨合,逐漸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寺院組織制度,在傳統的叢林管理中發揮著獨特作用,保障了佛教綿延不斷的發展。傳統組織不僅在過去叢林中發揮過重要作用,也是現代叢林管理中不可或缺的。

如傳統叢林中除設有四大組織(即四大寮口)外,還設有若干個子部門(組織),這主要根據不同宗派的寺院而設定。隨著時代的發展,傳統叢林管理模式中有些已經不太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,需要相應做出調整,進行變革。

如在組織建設方面,大多數寺院自覺引進現代管理模式,設置現代組織機構。通常設有寺務管理委員會,此為寺院領導決策機構,

下轄:寺務接待處、弘法教育組、文化宣傳組、法物流通處、

財務辦公室、修建辦公室、消防治安處等。

實踐證明,對傳統叢林進行改革,設置現代管理組織,符合寺院自身發展的要求,具有時代性,更適合現代社會的發展需要。

3.領導工作是寺院管理環節中的核心
馬克思曾指出:「一切規模較大的直接社會勞動或共同勞動,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揮,以協調個人的活動,並執行生產總體的運動——不同於這一總體的獨立器官的運動——所產生的各種一般職能。一個單獨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揮自己,一個樂隊就需要一個樂隊指揮。」

就上述意義說,指揮亦即領導,是管理過程中的一般職能,是人類社會群體活動的必然產物。常言說:群龍不能無首,這說明了領導的重要性。

作為一所寺院,內部功能複雜多樣,常住人員不時變動,同時與社會各界經常往來交流,涉外事務日漸增多,自然形成了集中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管理機制。隨著「佛教」理念的不斷普及,從「以人為本」的宗教理念出發,結合現代管理模式,不少寺院提出了以制度來加強領導管理的新思路。

如結合寺院實際制定了《寺管會章程》、《庫房職責》、《僧人共住規約》、《基建管理規約》、《消防治安制度》、《財務管理和審批制度》等規章制度,以制度為手段來進行領導管理,增進了領導工作的民主與公正性,避免了人為隨意性,從而收到了比較理想的管理效果。

4.控制工作在寺院管理過程中不可或缺
依照《管理學原理》「控制工作篇」中概述:「組織是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實現組織目標,要使計畫的任務和目標轉化為現實,主管人員就必須在管理工作中執行控制工作的職能,即按照既定的目標和標準對組織的活動進行監督、檢查,發現偏差時,採取糾正措施,使工作能夠按原定的計畫進行,或適當調整計畫以達到預期的目的」。

據此而言,控制工作應該貫穿於計畫和實現目標的整個過程中。在傳統叢林的管理中,也專門設有負責「控制工作」的職務,如早晚課誦時,由“僧值師”負責管理控制,擁有對所有參與法會者進行指導、糾正、批評、換人等臨時處置權,以保證課誦儀式的清靜莊嚴。

再如傳統的水陸大法會,按照儀軌要求很嚴,因此配備有“監壇”這個職位,由專人來負責管理,以控制現場秩序,協調各種關係。寺院平時的活動進程,則由寺管會來管理控制,按照長遠規劃與年度計畫來逐步組織實施。

實踐證明,只有將傳統的叢林管理制度與現代管理學合理地結合起來,才能更好地對寺院進行現代化科學管理,才能使寺院各項管理目標得到很好實現。

管理是一門科學,也是一門藝術。管理學是人類智慧的結晶,是現代化文明的標誌之一,更是組織有序與社會和諧的重要工具。

方立天教授說:「佛教從印度傳入中國,能夠在中國生根發展,究其原因,佛教的適應能力特別強(如文化、種族)」。

適應是兼收並蓄、不斷豐富、相互促進發展的過程,而在當前吸收引用現代管理學的作法,同樣也是這樣的一個過程。因此,為了更好地實現佛教叢林寺院的現代化科學管理,我們首先要在加強學習《管理學原理》這門學科上下功夫,掌握其原理和精神實質,結合佛教固有的管理制度,形成融古通今的現代佛教管理學,為佛教復興服務。